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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临东政字〔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3-12-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东政字〔2023〕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现将《河东区〈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精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贡献河东力量,结合河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全链条保护为重点,推进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体系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以《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蓝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把握河东区建设全市创新资源集聚区的有利条件,在河东区打造鲁南苏北区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水平高端、知识产权与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典范。大力实施“五大创新行动”“七大系统工程”,扎实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争创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激励创新创业作用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格局全面形成,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动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全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战略协同、融合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强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社会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构建知识产权支撑高质量发展格局。

——坚持综合治理、严格保护。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构建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协同治理的保护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坚持开放交流、合作共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全方位对外交流合作,探索搭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着力构建河东知识产权事业开放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主要工作

全面落实《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知识产权各项法规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系列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做强商标品牌和版权精品、推动知识产权标准化、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优化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二十项工作任务,结合河东区实际,实施五大创新行动、七大系统工程。

(一)五大创新行动具体包括:

1.推进“知识产权主体意识”行动。引导企业树立知识产权投入主体意识,增加专利研发投入在企业总研发投入中的比重。通过落实省财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各银行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等形式,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服务企业创造能力发展;

2.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倍增”行动。大力运用扶持政策激励企业贯标,引导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启动贯标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初步形成、具备区域影响力的优势企业。

3.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体系化”行动。积极引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代理、产业专利分析和预警、竞争对手专利动态监视、技术资源信息收集、技术投融资等专业化和品牌化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形成有信息收集、有产权代理、有策划包装、有风险保障的产业层次明确的服务体系。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方面进行辅导和培育,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长效机制。

4.推进“创新型企业专利布局”行动。对创新型企业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不断提升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质量,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优秀专利产业化水平。编印《知识产权政策问答手册》,做好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定向培训。力争全区创新型企业全部持有有效发明专利。

5.推进“专利执法水平提升”行动。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重点查处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抓好电商等新兴行业在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实施和培训等环节的监督指导,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专利纠纷,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知识产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二)七大系统工程具体包括:

1.企业创新主体提升工程。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水平。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发机构,使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决策与投资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创新利益分配主体和自主创新、专利成果转化主体。培育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创新型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走依靠自主创新发展的道路。

2.传统制造业创新升级工程。

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五金机械、食品加工等优势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链条向高端环节延伸,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支持企业增加产品应用设计投入,采取数字设计技术,应用新型功能材料,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支持企业参与开发多功能集成产品,并应用智能化技术、数据采集技术、人机交换技术等,推动企业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为核心的产品体系。

3.新兴产业培育提升工程。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铸造、精细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技术攻关力度,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整合创新资源,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强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和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4.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扶持工程。

运用政策引领、资源调控等手段,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集聚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建立政务服务、技术支持、投融资、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

5.园区和特色产业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园区和特色产业作为经济发展主要载体和平台作用,按照“市场引领、创新支撑、平台提升、品牌带动、园区承载、集群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园区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推动园区和特色产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全面合作,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重点提升园区和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配套能力。

6.创新人才建设工程。

建设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专业技能人才为骨干、经营管理人才为纽带的创新人才体系,引进一批具有行业领军能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以“专利入股”的方式引进培养高层次研发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发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万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领军作用。对引进的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综合资助,推动技术资源向人才聚焦,实现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给予高层次创新人才施展才华的平台。

7.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工程。

探索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加快专利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搭建一批高水平的公共金融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风险交割、分期交易等创新交易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和保险业务,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支持保障。要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综合运用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激励体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任务落实。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考核评估。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定期监测和评估总结,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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