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字〔2023〕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现将《河东区开展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暨公路“两保、两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开展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暨公路“两保、两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东区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城乡道路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国省道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维护好路容路貌,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暨公路“两保、两服务”主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拆除、清理等方式,深入开展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着力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打造“畅、安、舒、美”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
我区境内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国道205、国道206、国道518、国道233、省道314)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
三、整治内容、标准与责任单位
(一)路基路面保洁:清扫车每天至少对路面进行清扫一次,洒水车每天至少洒水一次,重点路段重点扫,特殊路段特殊扫,定期清理中央分隔带、路肩绿篱、边坡、平交道口的板皮、垃圾等。做到路面、桥面无泥砂、垃圾等污染,路肩、边坡、边沟整洁,桥梁构造物整洁,排水畅通。(责任单位:河东区公路中心)
(二)路面病害:路面病害做到及时处治,裂缝做到有缝就灌,加强雨中、雨后巡查,对路面出现的坑槽及时用冷补料垫补,确保坑槽不过夜,临时垫补的坑槽在1个月内要用热拌沥青混合料重新修补。对于路面病害比较集中的路段,抓住有利时机及时采取挖补、罩面或预防养护措施进行处置,避免病害进一步发展。(责任单位:河东区公路中心)
(三)绿化补植及管理:属于市园林部门、当地街道、住建部门、公路中心管养的绿化缺失由相关部门负责补植,绿化修剪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无枯树枯枝,无遮挡标志及行车视线现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区公路中心,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临沂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汤头街道、八湖镇)
(四)中央分隔带、路肩、边坡、边沟:清理垃圾、修剪的绿化枯枝,修剪杂草至15cm以下,修剪的杂草、树枝及时清运、无乱堆乱放现象。(责任单位:河东区公路中心)
(五)附属设施:对沿线所有损坏的护栏、标志、线形诱导标、轮廓标、示警桩、道口桩、防眩板、防抛网、里程碑、百米桩、平交道口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整修、更换,标线不清路段重新施划路面标线,保持设施清洁、完好、整齐、面色鲜明,表面无破损,无歪斜,无乱贴乱画等。(责任单位:河东区公路中心)
(六)非公路标志:清理国省道干线公路两侧沿线各类非公路标志,无非法设置非公路标志、无落地或房顶广告牌匾、无灯杆、树木附着广告牌等,经批准设置的广告牌版面完好、内容合法、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各镇街)
(七)建筑控制区及可视范围: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等“五大堆”,无违法建筑物和残墙断壁;公路及公路两侧无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倾倒垃圾、采石取土、堵塞边沟等现象。(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各镇街)。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自2023年9月29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9日至10月12日。组织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3日至12月20日。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整治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对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相关部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国省道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各镇街、相关部门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打折扣、不讲条件抓好整治,要有攻坚克难的思想和决心,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公路中心发挥好牵头协调汇总作用,加强汇报沟通,抓好问题落实,各镇街、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任务交办、整治反馈工作。
(三)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治理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路域环境整治问题台账
314省道路域环境整治问题台账
序号 |
桩号 |
位置 |
路域存在的问题 |
所属单位 |
1 |
K75+140-K85+20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22处 2、存在固定非公路标志4块 3、存在店外经营19处 4、存在占道经营19处 5、存在乱堆乱放3处 |
八湖镇 |
2 |
K85+400-K86+70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16处 2、存在店外经营10处 |
汤头街道 |
3 |
K74+487K77+800 |
两侧 |
1、道路两侧杂草较多 |
河东区公路中心 |
4 |
K77+800-K87+050 |
两侧 |
1、道路两侧杂草较多 |
山东沂蒙交通 投资发展集团 |
518国道路域环境整治问题台账
序号 |
桩号 |
位置 |
路域存在的问题 |
所属单位 |
1 |
K78+140-K79+80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6处 2、存在固定非公路标志1处 3、存在店外经营5处 4、存在占道经营10处 5、存在乱堆乱放2处 |
郑旺镇 |
206国道路域环境整治问题台账
序号 |
桩号 |
位置 |
路域存在的问题 |
所属单位 |
1 |
K567+560-K568+20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3处 2、存在固定非公路标志1处 3、存在店外经营4处 |
汤头街道 |
233国道(北段)路域环境整治问题台账
序号 |
桩号 |
位置 |
路域存在的问题 |
所属单位 |
1 |
K1201+630-K1222+36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98处 2、存在固定非公路标志16块 3、存在店外经营33处 4、存在占乱堆乱放16处 |
汤头街道 |
2 |
K1214+450-K1218+132 |
两侧 |
1、柳树缺失3棵 2、榆树缺失1棵 3、绿篱缺失80米 4、绿化带杂草清理不彻底 |
汤头街道 |
3 |
K1222+620-K1228+84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18处 2、存在私搭乱建1处 3、存在店外经营9处 4、存在占乱堆乱放1处 |
太平街道 |
4 |
K1201+331-K1214+450 |
两侧 |
1、柳树缺失105棵 2、榆树缺失3棵 3、松树缺失2棵 4、绿篱缺失170米 5、存在死株3棵 |
河东区公路中心 |
5 |
K1218+132-K1221+000 |
两侧 |
1、柳树缺失3棵 2、杨树缺失2棵 3、紫叶李缺失5棵 4、松树缺失1棵 5、绿篱缺失470米 6、绿化带杂草清理不彻底 |
区住建局 |
6 |
K1221+000-K1229+097 |
两侧 |
1、柳树缺失2棵 2、榆树缺失4棵 3、杨树缺失1棵 4、紫叶李缺失5棵 5、石榴树缺失1棵 6、松树缺失1棵 7、绿篱缺失290米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5国道路域环境整治问题台账
序号 |
桩号 |
位置 |
路域存在的问题 |
所属单位 |
1 |
K896+420-K908+500 |
两侧 |
1、存在落地广告牌24处 2、存在固定非公路标志5块 3、存在店外经营5处 4、存在占道经营18处 |
汤头街道 |
2 |
K898+706-K907 |
两侧 |
1、法桐缺失21棵 2、紫叶李缺失208棵 |
八湖镇 |
3 |
K898+706-K36+105 |
中央隔离带 |
1、蜀桧缺失934棵 2、小叶女贞缺失285棵 3、海棠缺失452棵 4、红叶石楠缺失1729棵 5、百日红缺失1514棵 6、绿篱缺失19011米 |
临沂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
4 |
K913+200-K936+105 |
两侧 |
1、绿化带存在杂草 2、平交道口绿化带杂草清理不彻底 |
河东区公路中心 |
5 |
K900+768-K935+300 |
两侧 |
1、汤河大桥新石铁路防眩板缺失2处 2、指路警告标志损坏3处 3、标志被绿化遮挡3处 4、中央护栏开口存在可移动缺口一处 |
河东区公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