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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5-24
发布日期: 2023-05-2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东政办字〔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现将《河东区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1.52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区1.52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30人,切实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河东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区3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4处,新增学位4200个。(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举办“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开展家政技能、电商直播、种植技术等巾帼创富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命名扶持5处沂蒙大姐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对4处示范基地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示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涉农信访案件,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区1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区残联,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九、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责任单位:河东区法院)

十、实施“青鸟计划,共创未来”大学生实践关爱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组织开展学业辅导、视野拓展等活动;结合“希望小屋”困境儿童常态化帮扶活动,组织大学生与400名受助儿童“一对一”结对子、交朋友,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团区委)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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