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发〔2022〕1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及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现将《“2022年河东消费季”消费券惠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河东消费季”消费券惠民活动方案
为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鲁商字〔2020〕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开展“2022年河东消费季”消费券惠民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扩内需、促消费、保民生、稳运行。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2022年1月28日至2月18日,在河东区内的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
三、活动方式
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参与活动的商家需确认已开通中国银联“云闪付”受理业务,并配合中国银联完成活动测试。消费者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四、消费券参与企业和消费主体
(一)参与企业
根据区统计局提供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名单,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镇街、经开区报名,经河东区政府官网公示后确定。具体筛选要求如下:
1.纳税(注册)地或交易发生地在河东区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经营手续齐全,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风险交易等负面记录;
2.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
3.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活动期间,企业需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并利用企业公众号、微信、微博等积极传播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4.企业能够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消费主体
在河东区境内的消费人群。
五、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消费券发放总资金120万元。其中河东区人民政府出资100万元,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出资20万元。
(一)投放计划
2022年1月28日至2月18日。每周五上午10点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惠民消费券,共投放4轮,每轮消费券自发放当日起7日内有效。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补发。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适当调整消费券投放比例,并择机开展随机立减等满减营销活动。
1.首轮投放:1月28日上午10点,投放消费券总量不低于投放总额的40%。
2.第二、三、四轮每轮按不低于投放总额的20%(含上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进行投放。
(二)领取方式
1.“云闪付”。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定位临沂市,点击“奖励中心”;第二步:选择需要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去领取”;第三步: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第四步:领取成功。
2.线下扫码。消费者在活动商家门店,扫描活动海报的二维码,进入“云闪付”领取。
(三)领取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批)可领取100元、50元、30元消费券各一张,领完为止。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3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
2.每笔消费只限使用一张消费券。用户在临沂市河东区境内注册的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六、活动宣传
1.活动宣传。通过组织启动仪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启动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委宣传部会同区商务部门根据发券周期负责组织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费券发放的相关信息和社会反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和消费意愿。
2.线上宣传。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组织合作银行、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3.线下宣传。银联山东分公司通过采购的楼宇电梯广告、视频广告以及店内海报、单页等多种渠道宣传本次活动。
七、活动组织
1.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全程提供活动舆论支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2.区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牵头组织,组织引导相关企业、商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对活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
3.区财政局负责消费券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商家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查处商家变相加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套现、作弊、虚假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
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全区城区户外彩色大屏全天候全时段宣传播放消费券发放的社会意义及活动规则,确保户外宣传收到实效。
6.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负责推动收单机构优化提升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及时处理支付领域咨询、投诉、举报。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活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单位,督导参与企业落实经营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及安全保障措施。
8.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做好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9.区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名单。
10.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临沂业务部)负责筹集银联承担投入资金,做好活动宣传、消费券发放结算、数据统计汇总,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