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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424 公开目录: 法规制度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企业评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题的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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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在全委范围内,组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对照市纪委反馈问题逐项梳理进行自查自纠,签订个人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对照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委党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12月5日前完成)

二、完善健全体制机制

围绕涉企执法、招投标、干部管理、党员教育等领域工作,总结工作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对照反馈问题深挖细找,总结工作情况。(11月25日前完成)

三、推进本系统整改工作

结合党员干部作风整顿、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系统模范机关建设等活动,下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照查摆市纪委监委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整改工作。(11月29日前完成)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将整改措施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见到实效。(12月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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