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9 号)精神,就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延期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延期办理措施
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封控暂时无法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封控结束之后45 天。在此期间,因疫情封控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逾期年审的,免予处罚。道路运输车辆所有人可凭当地疫情封控证明及封控期车辆停运证明申请延期审验。
二、推广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
积极引导普通货运经营者进行网上办理车辆年审业务,优化延期审验程序,减少申请材料。申请人难以出具疫情封控证明的,可参照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提交处于封控的书面说明予以自证。
三、助企纾困主动服务
要摸清底子,针对预期有需求的企业,主动送政策上门,做好政策解读,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同时督促企业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按规定做好车辆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切实履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