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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scjgj/2022-0000470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提示】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4-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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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量大、聚餐活动增多,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承接团体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注意事项

亮证经营。应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严禁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

进货查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规范加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禁止烹饪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

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就餐及经营场所干净卫生;使用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清洗消毒,按要求保洁。

分散就餐。应采取必要的分散就餐措施;按需配置公勺公筷,引导顾客健康分餐;倡导“点菜节约引导”“剩菜打包劝导”的用餐文化,全面推进“光盘行动”。

外出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可以现场查看餐厅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笑脸”餐厅就餐。就餐时需留意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按需点餐,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等。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入驻平台商户审查登记管理,强化线上信息公示,进一步落实配送管理和消费维权责任。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相关规定,严禁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以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及时下线平台“野味”产品。

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并在网络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证照信息和经营地址等。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加工制作的食品的数量(包括网络经营和门店经营总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加工能力,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或使用“食安封签”,确保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

消费者就餐和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采购食品应选择有资质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食品原料,观察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涨袋、胖听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藏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

消费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并扫码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临沂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等“冷链三证”,没有“冷链三证”或不全的不要购买。查看专柜是否设有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消费者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会显示食品名称、食品品类、食品条码、生产批次还有原产国等信息。在溯源信息当中企业的库房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以及销售企业的信息都会显现。切勿盲目迷信进口产品,从而加大潜在的感染风险,真正做到不购买来历不明、无“冷链三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个人防护注意事项

提高科学防控意识。节日期间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若需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请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消费者要主动配合餐饮单位、商场、超市、景区等公共场所做好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扫码入店等防控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广大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购物证据,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留截图。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家协商处理,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依法维权。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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