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6/2025-0000025 | 公开目录: | 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八湖镇 |
八政发〔2025〕31号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八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对纳入管理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镇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八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八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八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八湖镇2025年小麦面积核定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八湖镇农业办公室)
2.2025年河东区八湖镇防汛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八湖镇农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