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6/2024-0000032 | 公开目录: | 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八湖镇 |
八政发〔2024〕8号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八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对纳入管理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镇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八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八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八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关于核定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及小麦保险的通知(承办单位:镇农业办公室)
2.八湖镇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承办单位:镇民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