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801/2023-0000030 | 公开目录: | 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汤头街道 |
汤办发〔2023〕8号
各社区、村,机关各办公室,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 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汤头街道办事处编制了《汤头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 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 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责任明确。街道司法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 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街道办事处常务会或者全体会议审议。街 道办事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 不予公开的除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汤头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汤头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汤头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承办单位:街道农业办公室)
2.实施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承办单位:街道农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