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6/2023-0000030 | 公开目录: | 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八湖镇 |
八政发〔2023〕14号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八湖镇人民政府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对纳入管理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 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 年12月31 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 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镇政府作出重大 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八湖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八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八湖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八湖镇刘店子中学男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承办单位:镇刘店子中心中学)
2.八湖镇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承办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