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4/2023-0000001 | 公开目录: | 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太平街道 |
太办发〔2022〕9号
各社区(村居)、各办公室、各中心,街直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河东区人民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2022年7月1日,街道 办事处公布了《太平街道办事处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于疫 情影响总体进度,部分已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 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调整后的太平街道办 事处2022 年度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列入目录 清单动态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 年12月31 日
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
附件:太平街道办事处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太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太平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制度(承办单位: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太平街道“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承办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3.太平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亮剑”行动工作方案(承办单位: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4.太平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承办单位: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