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6/2022-0000028 | 公开目录: | 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2-06-27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八湖镇 |
八政发〔2022〕28号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八湖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对纳入管理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镇司法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镇政府常务会或者全体会议审议。镇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八湖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八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八湖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八湖镇驻地临东线亮化提升工程(承办单位: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2.刘店子中学男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承办单位:镇刘店子中心中学)
3.八湖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4.八湖镇乡村振兴“十大招引”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5.八湖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承办单位: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