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0/2023-0000185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8
发布机构: 河东区住建局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建发〔2023〕11号
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8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临东建发〔2023〕1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区纪委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的原则。始终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着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集体讨论的原则。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

3惩防并举的原则。党组领导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对不按程序、规章和法纪办事,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及以权谋私等行为,班子成员应予抵制,并报请上级机关严肃查处。

二、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本单位有关党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2、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本单位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3、后勤管理和服务的重大改革、重要举措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工作安排。

5、重大行政审批事项、重要行政执法活动、大额行政处罚,重大改革、重要举措事项。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职称评聘、评先树优。

8、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二)重要人事任免

1、科室设置和调整变动。

2、科级及以下干部竞争上岗,中层及以上干部任免。

3、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考录,新进工作人员。

4、处分党员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其他干部选拔任用和涉及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指一次性项目安排)

1、2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

2、1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2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和装饰工程项目。

3、2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和服务购买等项目。

4、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含设备、房产等固定资产租赁)。

5、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指一次性使用额度)

1、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草案的制定和修改。

2、单项预算追加(减)支出10万元及以上事项。

3、除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常规支出外,1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财政资金使用支出事项,已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原则的,在使用原则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再开会研究。

4、1万元以上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

5、1万元以上的会议、学习培训、对外宣传、公务接待等公务性支出。

6、1万元以上的扶贫、捐赠。

7、1万元以上的捐款、集资。

8、其他1万元以上的公务性支出项目。

9、其他需要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三、决策程序

(一)党组会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程序

1、议题确定。议题原则上由书记、党组成员提出;涉及重要政策性问题和干部问题,由书记提出。

2、材料准备。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准备,汇报材料要简明精炼。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根据需要,经书记同意后可将有关材料提前印发全体党组成员征求意见。

3、酝酿意见。经审定同意的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会前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酝酿意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4、会议讨论。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各议题应先由分管负责人或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作简要说明,参加会议的有关同志发表意见。要认真听取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对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进行表决。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与会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表决,表决后,由主持人根据多数党组成员的意见宣布正式决定。

6、形成纪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经书记签发后印发各党组成员。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总报分管领导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二)党组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请假。

(三)党组会议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四)凡属下列情况,党组会免于决策或不讨论:(1)已经由党组会决定的事项,执行中不需要改变原决定的;(2)上级对口部门布置的工作,不涉及全局性部署和协调的;(3)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4)涉及多个方面而未事先进行沟通协调的;(5)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没有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的;(6)非突发性事件,未列入党组会议题的临时动议。

(五)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但事后应向党组会报告的事项:

(1)日常工作中不涉及全局,但又不宜书记个人决定的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由书记碰头研究处理,事后向党组会报告;

(2)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的,党组成员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六)表决方式

(1)党组会在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时实行逐项讨论表决,采用口头表态、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2)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发生重大分歧意见时,暂缓表决。对拟任免人选逐一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缺席的党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补投票,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作为票数统计。

(3)对人事问题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发生严重分歧时,赞成与反对的票数非常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议,待进一步酝酿后复议表决,或提交上级党组织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不同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四、纪律监督

1、党组会的集体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可提请党组会复议。党组个人意见被党组会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党组织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党组会的决定,不得拖延、推诿或另搞一套。

2、党组会内容除经组织同意在党内传达或对外公布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分管领导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决议,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实施情况向党组会汇报。

4、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党组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该党组成员应自觉及时回避。

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表格见附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报告区纪委派驻组,研究后及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关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要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组织人员研究、论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再作决策,并将再次决策情况向建议部门反馈。

五、责任追究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情况,适用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报请上级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党组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报请上级机关严肃查处。

3、责任追究的方式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规定自2023年7月7日起实施。


附件1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前)


年 月 日

时 间


地点


参加人员



备注


备注: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由科室、单位向局办公室提交局党组(领导班子、局长办公)会议议题。

2、局办公室根据局办公室议题收集情况,在局党组(领导班子、局长办公)会议召开前1日,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前)》报区纪委派驻组。


附件2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后)


填报科室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

报 告 内 容

研究方式

重大

事项

决策



重要

干部

任免



重大

项目

安排



大额

资金

使用



备注



备注: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领导班子、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由议题提报科室、单位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后)》以及与“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的文件材料交局机关办公室。

局机关办公室汇总后,连同会议纪要等报区纪委派驻组。


文件下载
    word下载 pdf下载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