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6/2022-000068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卫健字〔2021〕34号 |
临东卫健字〔2021〕34号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医疗单位:
为切实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卫生部及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河东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9日
河东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卫生部及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全区出生缺陷发生的目的。
年度目标:2021年,全区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年终完成任务数2000人。
二、项目对象
全区准备怀孕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实施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等。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体系
1、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科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与实施。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项目相关数据,研究、探讨项目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2、区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3、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了解辖区内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对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分发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分发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报告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二)叶酸的供应
1、由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婚前保健、婚前健康检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监督,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由市集中招标采购,直接送货到区妇幼保健院,由区妇幼保健院验收、保管和分发。
2、区妇幼保健院婚检孕优科发放叶酸,由区妇幼保健院社会保健科每月向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叶酸发放登记数量。
(三)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区妇幼保健院与民政部门结合,通过婚前查体对农村符合条件的初婚一胎育龄妇女;镇街卫生院与镇街党委部门联合,摸清持有二胎生育证符合条件的农村育龄妇女相关信息后上报至区妇保院,并领取相应数量的叶酸。发放时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自愿接受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登记领取《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片免费发放卡》,凭发放卡免费领取适量叶酸。
2、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分发对象每次领取1-6个月的量,妇幼保健人员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
3、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区妇幼保健院叶酸发放人员名单信息后,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请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对叶酸服用情况进行记录。
4、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四)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分发、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并保存备查。
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分发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妇幼保健人员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上报。
五、信息报送与管理
(一)报送资料
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统计表。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
(二)报送形式
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婚检孕前优生门诊叶酸发放相关负责人负责服用叶酸信息的收集、整理,定期按月、季度统计上报社会保健科,由社会保健科统计上报区卫生健康局。
(三)报告时间
区妇幼保健院社会保健科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纸质版、电子统计报表报区卫生健康局。
(四)其它
为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和避免错误,项目办信息人员应固定专人负责,应认真审核上报的纸质报表,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核对无误后再向上级报纸质报表。
六、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一)根据财政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主要用于社会动员、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叶酸发放管理、信息设备配备和工作督查等。
(二)项目资金实行专户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七、监督管理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评估。根据项目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根据《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方案》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药品的分发与管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责任。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收取费用和搭车售药等行为。
(三)区卫生健康局按年度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总结。
附件:2021年河东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任务分解统计表
附件:
2021年河东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任务分解统计表
单位 |
叶酸发放任务数 |
全区 |
2000 |
九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65 |
汤河镇卫生院 |
145 |
相公中心卫生院 |
175 |
太平卫生院 |
105 |
八湖镇卫生院 |
100 |
刘店子乡卫生院 |
85 |
郑旺镇卫生院 |
175 |
汤头中心卫生院 |
195 |
葛沟镇卫生院 |
90 |
凤凰岭街道卫生院 |
105 |
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0 |
芝麻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5 |
梅家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5 |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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