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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dsjj/2022-000003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河东区大数据局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大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河东区2021年度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资金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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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大发〔202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激发试点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河东区2021年度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资金奖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河东区大数据局

 临沂市河东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河东区2021年度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资金奖补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数字临沂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河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专项资金

区财政2021年度安排约300万元作为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和引导全区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发展。

二、奖补对象

经省、市评审验收达标的省级支持建设的社区(村居)和经专家评审验收后达到80分以上的区级支持建设的社区(村居)。

三、奖补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原则;坚持标准先行、示范带动原则;坚持政策透明、公开公正原则。

四、奖补标准

(一)纳入省级支持建设的社区(村居),经省、市评审验收达标后,奖补30万元;

(二)纳入区级支持建设的社区(村居),由区大数据局根据《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奖补20万元。

五、奖补程序

2021年底,区大数据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纳入区级支持建设的社区(村居)进行评审验收。经过验收达到省级、区级示范标准的智慧社区(村居)以所在镇街为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区大数据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情况相关证明资料、图片;

(三)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社区(村居)所在镇街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等初核后,报区大数据局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智慧社区(村居),由区大数据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大数据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程序下达奖补资金计划,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社区(村居)所在镇街。

六、附则

1.镇街负责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谁申报、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要求,遵循厉行节俭、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应当将奖补资金持续用于经过验收达标的智慧社区(村居)的智慧化提升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数据资源,改善社区服务。

2.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受奖补镇街、社区(村居)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努力发挥政策效益。

3.区大数据局负责对受奖补镇街、社区(村居)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4.受奖补镇街、社区(村居)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者骗取、挪用资金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区大数据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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