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2-000019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管办发〔2021〕7号 |
临东政管办发〔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涉及河东重点任务落实方案》《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便民利民出发,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高效的覆盖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提升“就近办”“一站办”“帮代办”“自助办”能力。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充实提高我区各级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区级有关单位下沉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完成自助服务区设置或自助设备配备,进一步提升我区各级实体大厅帮办代办服务水平,推行网格化、台账化管理,夯实服务,完善“厅内帮办服务+厅外流动服务”工作模式,打造河东特色品牌: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高效的覆盖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
三、实施阶段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
成立加强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各级、各部门思想,组织培训骨干人员,宣传发动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服务事项优化、规范流程服务,提升“就近办”“一站办”“帮代办”“自助办”能力。
(二)打造试点(2021年4月——2021年6月)
打造5个镇(街)高标准便民服务示范点和23个村(社区)规范化服务场所。强化窗口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窗口服务形象;强化群众监督评价;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对我区涉及民生、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类事项,开展“双全双百”工程,提供咨询辅导、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特别通道、上门、延时、邮寄等服务;完善“厅内帮办服务+厅外流动服务”工作模式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同时,加强对下级便民服务中心(站)业务指导工作,推行网格化、台账化管理。
(三)全面铺开(2021年7月——2021年10月)
1.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完成自助服务区设置或自主设备配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达到“六有一能”标准。按照要求,各镇街要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扩建等方式,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800平方米;科学划分功能、精准设置窗口。功能分区要包括自助便民服务区、咨询帮办区、综合受理区、统一发证区、办事等候区、预留机动服务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应包含综合受理窗口(不少于5个)、统一出证窗口(不少于1个)、提供无差别咨询服务的帮办咨询窗口(不少于1个),对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可设立固定专值窗口,对定期办理的季节性、临时性事项,可设立机动窗口。设施、设备应符合现代化、智能化要求,配备、配齐自助服务一体机、一窗受理叫号机、好差评评价机、多媒体电视、实体公示牌、免费WIFI和等候椅、饮水机、复印机、EMS寄递箱等设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实现全覆盖,统一命名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场所面积应不低于50平方米,政务服务网应覆盖到位,设备满足复印、录入、出证等需求。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原则上全部为综合窗口,有条件的村(社区)可提高标准,办理承接服务事项。
2.统一进驻事项,编制事项清单。坚持“便民利企、应进则进”的原则,以镇(街)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公开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包括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上级部门委托下放事项、上级受理关口前移事项,主要涉及民政、卫健、税务、市场监管、城乡建设、人社等领域。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事项包括可在村(社区)办理、代办、帮办的便民服务事项,涉及低保救助、卫健、社会保险、福利补贴、劳动就业、生产生活等领域。要结合辖区群众的服务需求,适时增加服务项目。开通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投诉等功能。推广网上办事服务公开,镇(街)级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录入网上大厅乡镇分厅,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可选择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大厅村(社区)分厅,录入事项要在网上全面公开公示,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
3.选优配强人员,增强帮办代办人员。要明确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选拔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人员担任专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干部)。政务服务工作队伍中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依据临东办字〔2018〕64号文件要求,要创新用人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辅助性岗位配备工作人员,可选聘部分政务服务辅助人员从事综合受理和引导咨询工作。村(社区)要配备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代办服务,可结合帮办代办工作由村(居)“两委”成员、驻村(社区)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可选聘辅助人员担任。
4.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继续加大“爱山东”APP的注册认证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应注册尽注册,提升注册认证用户的活跃度和应用活跃度,鼓励群众通过爱山东APP出示电子证照、办理相关服务。加大“电子两证”的推广应用力度,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向办事企业、群众宣传电子证照的推广使用,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全面验收(2021年11月上旬)
完善窗口人员服务行为标准规范,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落实各项服务制度,统一服务礼仪、统一规范用语;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有诉必应、接诉即办,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厅内帮办代办服务+厅外流动服务”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进园区”,坚持一切从利民便民出发,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河东区沂蒙红色帮办代办特色品牌。
采用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迎接市区各级检查。
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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