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2-0000198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管办发〔2020〕10号 |
临东政管办发〔20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临政办字〔2019〕94号)和《关于公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进驻事项基础清单的通知》(临政管办发〔202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了镇(街道)、村(社区)统一进驻事项基础清单(见附件1、2、3),现予以公布,进驻事项基础清单根据权责清单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础清单事项全部进驻辖区内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及政务服务网上分厅;同时要公布镇村两级进驻事项清单,并完成事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编制公开工作。
各镇街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人:李玉敏;联系电话:8822629;协同办公系统邮箱: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督办科。
附件:1.河东区镇统一进驻事项基础清单
2.河东区街道统一进驻事项基础清单
3.河东区村(社区)统一进驻事项清单(不含帮代办事项)
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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