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bjlxx/2023-0000062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机构: | 临沂北京路小学 |
1.教师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教师应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教师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教师应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教师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教师应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教师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