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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zwzzxxx/2023-0000004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成文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发布机构: 郑旺镇中心小学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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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一、财务管理

1、财务处须在学期初编制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各项经费,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分发各室,年终编制年终结算,做好经费使用分析情况,向校长汇报。

2、经费按审定指标,预算内外经费实行基本包干制。

1)办公费;(2)印刷费;(3)水电费;(4)邮电费;(5)取暖费;(6)交通费

7)差旅费;(8)会议费;(9)培训费;(10)招待费;(11)福利费;(12)劳务费;(13)维修费;(14)购置费;(15)业务费;(16)其他公用(17)退休费;(19)退职费(20)抚恤和生活补助;(21)住房补贴;(22)其他补助。

3、严格划分预算内、外资金、专款专用。预算内资金由财政拨入。预算外资金由学校自筹。

二、报销手续

1、各室要购买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到总务处填写请购单,由部门分管主任签审。

2、一般办公用品由总务处保管室提出申请,特殊物品须部门自行购买的须经总务处认可,然后购买,经保管室办妥入库手续签收后可报销。

3、报销时凭批准文件、报销发票。报销凭单(发票)必须由经手人、部门主任、仓库保管签字,经财务主管复核,分管校长批准。

三、报销规定

1、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校长签字批准后报销。

2、学校各种奖励发放标准、范围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3、假期加班需事先制定计划,向分管校长报告后实施。

4、在岗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须经有关部门和校长批准后报销培训学费,资料费、书费、管理费自理。

5、学校经费私人不得借款,因公需借款,经校长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出差回来后三天之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销帐手续。

四、代管费每学期结算一次,由会计室结算,财务审核,主管校长批准,班主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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