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bhzldzxx/2023-0000004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机构: | 八湖镇刘店子小学 |
刘店子中心小学出差费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差旅费的管理标准要求,临沂市河东区财政局于2018年4月12日印发的河东区财政局《关于<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交通费问题的补充解释》、2018年4月18日印发的《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河东区教体局2018年4月27日印发《河东区教体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特制订我校关于差旅费的管理办法,办法如下:
一、总则
1.差旅费是指区直及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河东区城区[城区包括九曲街道、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二、城市间交通费
3、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河东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和区内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4、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
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5、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
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使用个人车辆出行的,对城市间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物价部门发布的城市间汽车客运票价等额往返金额。
6、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7、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住宿费
1.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到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出差的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属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要求需要住宿的,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住宿。
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1)。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
9、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者标准间。
10、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四、伙食补助费
11、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12、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区内出差原则上不享受伙食补助费,须在城区外镇街出差一天的,每顿每人不超10元,特殊情况在外面就餐的,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包干使用。
13、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向接待单位收取人索取收取证明。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五、市内交通费
14、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15、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市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到市内其他县(包含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区内同一天内到不同标准镇街出差的,按最高标准每人每天40元执行;城区外镇街工作人员到城区出差的,交通费补助标准同城区到镇街出差一致;城区外镇街之间出差的,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天30元(学区间出发,无交通费补助)。
六、报销管理
16、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17、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原始凭证。
18、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19、工作人员到城区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相关规定;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一天计算,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发。
20、区外出差审批报销程序:1、根据出差培训通知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2、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批;3、出差后持培训通知、原始发票(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需出差人员、分管领导签字),经财务审核,校长签字后报销。
21、区内出差审批报销程序:1、根据文件通知,填写区内出差审批单;2、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批;3、出差后持文件通知、原始票据(车票、餐费),经校长签字后报销,原则上按学期结算;4、出差时优先使用公车,如公车已出发,需使用个人车辆时,必须经副校长室领导签字,方可施行,否则不予报销。
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照《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和《教体局机关公务出差、租车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实施办法》执行。
刘店子中心小学
2018年5月
教师餐厅管理规定
(修订)
为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就餐时间:早饭——6:30——7:40
午饭——11:20——12:40
晚饭——工作签退后至一小时内。
二、早餐价格,依据就餐教师报伙情况并核算饭菜成本的办法确定,按份售卖,但鸡蛋等食品每份仅限1个。午餐与学生同餐同价,班主任在午餐时间,需全程为学生服务,确保就餐秩序与饮食安全,故每月末根据就餐次数集中缴纳餐费。晚餐实行预先报伙的办法,就餐人员每天下午三点前向餐厅申报,餐厅根据就餐人数做饭并核定价格,如就餐人数低于10人,不再准备晚餐。
三、请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就餐时间不得进入餐厅。
四、因公出发等需提前或推后就餐的,请提前通知餐厅经理。
五、学校仅为在校职工服务,不能将饭菜带出餐厅,未经允许,校外人员不能在餐厅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遵守公德,守礼有序,排队依次打饭。
七、学校实行凭票就餐办法,每餐均须凭票就餐,不记账,不赊欠。无票者,餐厅人员不得售卖。如餐厅人员无票售卖,每次扣发劳务派遣公司100元。
八、节约粮食,避免浪费,严禁乱扔乱倒饭菜。
九、维护餐厅卫生,禁止在餐厅吸烟,乱丢果皮、纸屑、其它杂物。
十、爱护餐厅公物,不要随意移动餐厅设施。
十一、尊重炊事人员,有意见或建议向总务处反映,不和炊事人员争吵。
十二、欢迎就餐教师对伙食提出建议并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群策群力,建设放心餐厅。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