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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cclsyxx/2023-0000008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成文日期: 2022-09-13 发布日期: 2022-09-13
发布机构: 长春路实验小学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长春路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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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路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推进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制定本《制度》:

  1. 加强课程管理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好劳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落实“三课两操”。要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

  2. 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学生不少于9小时。小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00,上课时间不早于8:30。

    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3.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实行小学生作业总量控制监控制度,由班主任协调小学生家庭作业总量,课程服务部或教研组审核批准。

  4. 严格学生用书

    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辅资料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

  5. 考试与评价

    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B、C、三个等级)。学校、班级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

    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学校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

  6. 处理办法

    1.今后,学校将把规范教学行为作为考核教师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心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备案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2.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后核实的违纪违规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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