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thzzxxx/2023-0000040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成文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发布机构: 汤河镇中心小学
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4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学永

副组长:管桂杰

成员:赵西卿、张祥、张强、管道华、王校董、李振建、刘龙之、王振娟、韩永胜、各班班主任

二、资助制度

1.领导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救助工作,不定期进行走访,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2.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4.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5.对特殊家庭自动要求救助的,学校进行备案,资助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进行落实;

6.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三、资助措施

1.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 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 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4)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3.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资助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4.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付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5.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