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thzzxxx/2023-0000012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机构: | 汤河镇中心小学 |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支长期坚持这一制度,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要求。 坚持每月一次的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学期一次的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的党课教育。“三会一课”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其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⑴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⑵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 ⑶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 ⑷党史、党章、党规、党纪的教育。 ⑸教育教学理论、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 党课教育的基本方法:党课教育可由党支部委员担任,可发动党员自己上党课,也可外请。 党课教育可采取系列讲课式、主题报告式或微型党课等。 党课教育应把握的五个要点:内容新、观点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灵活。
3.党会主要形式: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
4.“三会一课”纪律要求:
(1)会议过程中每个党员要认真做好笔记,属于学习专题的还要写出学习心得体会。组织生活会要确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妥善保存。
(2)议严格按照学校的会议制度进行,每次要作会议考勤,对于迟到、无故旷会、早退者给予经济处罚。
(3)会议请假的,回校后由党支部负责补会,下次会前交查补会记录。
长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汤河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教职工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党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形式
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采取党内有关会议、下发通知、定期通报、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开。
二、党务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三大方面:
(一)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及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各种专题教育活动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
党支部委员和党员干部分工及其工作职责;支部委员改选、增补及奖惩情况;考核评优、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以及整改情况。
3.作风建设
党员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情况。
4.制度建设
落实支委会议事程序和党支部工作要求情况;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二)党支部履行职责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指示情况;
2.支持配合学校行政工作,学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学校行政干部的培养、推荐、教育、管理、考核奖惩情况;
4、为群团组织和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
5.党支部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日常性党务工作方面
党支部工作会议、计划及落实情况;党支部重要活动开展情况;党支部选举情况;党组织发展工作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党费及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学校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任成员。
(二)成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1.向党员和教职工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教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2.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
3.对公开后的内容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汤河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
汤河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务公开审批制度
1.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时,实行预公开制度,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10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和调整,并及时公开。
2.学校各科室公开的内容报校长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开。
3.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工作的承办与落实。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意见收集:
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处理: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校支部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向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四、学校制定《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登记册》,全面记载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并适时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一、学校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党支部及支部领导人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是否经常监督检查、研究安排党务公开工作。
2、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校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5、及时参与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6、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符合学校发展,关注群众民声。
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监督小组组长王庆新,副组长朱孔银,成员管德连、王乐军为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学校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到位;
(二)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三)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四)协调处理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支部按规定聘用一定数量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四、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务公开集体领导的原则。校党委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内容负有主要责任。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所有党务公开的内容,都必须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决定党务公开内容的会议,必须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已决定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进行公开。
党支部领导分工及主要职责
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委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的鉴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组织干部、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的计划,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会同组织委员加以实施。
3.组织宣传队伍,培养宣传骨干,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协调开展科学、技术和文化学习活动,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其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⒌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会员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⒍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⒎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⒏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职工每期或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⒐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⒒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⒓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助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⒔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⒕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⒖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学校工会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学校工会工作。以区教育工会工作要点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校园,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努力解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不断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增强教育工会的工作活力。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学校工会维权机制。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学校行政工作,着力构建和创新学校工会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会从源头参与机制,维护教职工经济权益和保障民主权利机制,落实劳动医疗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工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参与程度,加大维权力度。重点是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参加学校工作的重大决策,大力推进校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2.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工会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围绕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而协助开展教学竞赛,远程教育课、电化教学课、示范课、教学比武、教学科研成果评展等活动,参与各教研组教研活动,认真总结和交流经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建设的新发展。积极培养和发现人才,开展“树立良好形象、创文明校风,为铜小办人民满意教育作贡献”活动。同开展“三育人”创建活动,树立师德标兵,每年评选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三育人”先进个人。
3.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和谐校园建设。
从解决教职工困难入手,开展送温暖活动,要把教职工中困难群体作为帮困的工作重点。对教职工建房、搬迁、子女上大学、生老病死等进行资助、走访、慰问,对单亲女教工、教师生日进行祝贺、定期走访、慰问退休老师。
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做好独生子女的核保和续保工作,切实为教职工解决看病、住院的实际问题,参与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协调好教职工的调整,解决好劳动争议,促进教职工的稳定。配合好学校的大型投资项目和基建项目的民主决策,参与过程的管理。要制订目标,责任到人;要因地制宜,办好项目;看重管理,抓实效。
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市教育工会举办的体育运动会,积极筹备和开展学校工会“三·八”节、“五·一”节、“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元旦节的各种活动,通过健康休闲、游览、歌咏比赛、球赛、笔会、书法绘画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广大教职工,丰富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4.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
完善工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领导,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工之家”的创建活动,重视女工工作,将女工工作纳入年度安排;健全女工组织,维护女工特殊制度,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评选表彰女教师,发挥女教师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主要作用。
工会自身建设也要抓好财务工作,通过完善经审委员审查制度,运用好工会财务,学习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财务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同时加强学校工会的宣传报道作用,积极参与教育工会安排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并做好宣传报道。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社会主义学校,促进教育的改革与以展。
建立教代会制度,首先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办好汤河中心小学,为河东区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再次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
一、教代会的工作任务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1、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行使好民主管理权利。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
3、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克服不良现象,促进廉政建设。
4、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教职工自我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科学文化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
1、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方案、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教职工福利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4、评议监督权。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班干部,并将评议结果提交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这项工作应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5、校务公开。(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三、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产生方式及任期。按教研组、学区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三年。
2、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任,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3、教职工代表的名额比例。按规定我校教职工代表为教职工总数的30%。
4、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按规则组织实施。
5、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和讨论;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处室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与批评;有权参加对教代会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义务: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四、教代会的召开与组织
1.每年召开教代会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教代会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负责大会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主席团成员7至11人,由学校工会与党政领导商定。主席团设秘书长1人由工会主席担任。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职责是按大会议程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专门工作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主持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工作;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会议主持由执行主席担任。
3.教代会的中心议题。是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的中心工作和全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大会在召开前一、二月工会应将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提交学校党政征求意见,与有关科室沟通情况,与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达成一致后,再召开工会小组、教代会各工作组负责人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提出建议,由工会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中心议题并予以审议。
4.教代会的召开。中心议题确定后,工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大会议题告知教职工代表和全校教职工。学校行政条根据中心议题起草有关文件及准备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方案、办法等材料。工会要通过代表培训学习等形势宣传大会中心议题,引导代表围绕大会中心议题提提案、提建议。会议时间由工会与学校党政领导商定。工会根据大会议程开好大会。
5.教代会提案的征集与处理。征集提案,可在教代会筹备期间组织教职工代表撰写;要由工会召开座谈会或培训会,让教职工代表明确中心议题后征集提案;可由教职工代表通过走让教职工群众,主动向教职工群众征集提案;可在大会期间通过 听取校长的学校工作报告和对大会中心议题的深入讨论后由教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处理提案,提案汇总后由提案工作组根据大会要求审议提案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立案,并整理、编号、分类登记,对有价值的提案转交学校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答复提案人;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组应对提案实施落实工作完成,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提案人。同时要认真总结提案处理工作情况,待下次教代会上通报。
6、教代会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建立。
7、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由工会负责。
校务公开制度
1.学校章程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目标公开
学校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出台前,要经过校务委员会反复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计划。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为适应学校的改革发展,学校组织教育改革的各类改革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并组织实施。
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学校组织制订促进学校发展的各项阶段性管理机制,在得到校务会议讨论制订以后,并通过教职工反复讨论,组织实施并适时修订。
4.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情况公开
学校在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贵重教学设备时,必须经过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向教职工公开招投标情况。
5.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及岗位责任公开
学校管理层级管理情况和具体分工情况公开
6.学校收费公开
学校收费工作要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公开政策依据、项目、标准。
6.财务收支公开
财务收入指财政拨款、社会捐资、学杂费及学校其它收入。
财务支出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支出。
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开。
7.教师职称评定公开
职称评定工作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8.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
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评优、晋级、教职工聘任、提干等公开。
9.涉及学生自身利益,办事标准公开
学生评优、奖惩、费用的减免、资助、办事标准等方面公开。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会议
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员工大会、校务会议、等形式公开校务;通过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学生家长大会公开有关校务。
2.书面公告
以公告栏公告、通知、网络、家长信等形式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校务。
3.其它形式
以校长接待日、教学开放、班队会开放等形式公开校务。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
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凡需提交教职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要事先发给教职员(或代表),让教职员了解实情,组织预审,广泛听取意见,校领导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
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平时注意收集教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要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地研究和分析,采取不同的渠道公开做出答复或说明。
五、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专业部的工作职责
1.校务公开专业部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务公开需要处理的事情按分工由主管处室或部门进行解决。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听评会。校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探索校务公开工作的新路子,使校务公开不断完善,实现校务公开工作正规化、制度化。
优秀团员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青年教师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在校和各基层单位的各次团日工作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
(2)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如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
6.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民主程序征求意见后确定人选;
(2)结合评优标准和评优比例,经区团委认可后,确定优秀团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章程中,对少先队性质作了阐述,并规定了入队年龄、队歌、入队誓词等条款,是少先队的重要资料。队章的修改使队章既符合变化了的实际,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又保持基本内容的稳定。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时代特色和儿童特色,体现了对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尊重,进一步强调了少先队组织的正面教育。
队章对少先队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少先队是由中国共产党创立并委托中国共青团领导的群众性的儿童组织。根据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九章第三十八条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中对队的性质的规定,将“我们队的性质”修改为“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队章修改了入队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根据少先队“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组织发展方针,将队员入队年龄下限由7周岁改为6周岁。
队章增加了条款。将早已确定并广为传唱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写入了少年先锋队章程。
队章增加了入队誓词的条款。少年儿童在入队仪式上都要进行宣誓,誓词是由共青团三届三中全会于1958年6月通过并公布,一直沿用到今天,内容是:“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决心遵照中国共产党的教导,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劳动,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出一切力量!”这一誓词一直没有写入队章。本次大会根据当前的实际对誓词内容做出了部分调整并写入队章:“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队章把“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修改为“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使其内容更加符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突显了少先队组织的自我教育功能。相关内容的修改体现了以人为本,淡化了训诫的成分,增强了沟通交流;淡化了单向灌输,增强了双向互动;淡化了权力意识,增强了平等氛围,做到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1954年6月1日,根据党中央的决议,共青团中央正式公布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此后曾多次修改。原队章是2000年6月3日在第四次全国少代会上修订通过的。
一、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
中国共产党。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三、我们队的性质
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四、我们队的目的
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五、我们的队旗、队徽
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是我们的队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
六、我们的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我们的标志
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戴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八、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九、我们的呼号
“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十、我们的作风
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十一、我们的队员
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队员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十二、我们的入队誓词
“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十三、我们的组织
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十四、我们的活动
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
十五、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
队员和队的组织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队员犯了错误的,队组织要进行耐心帮助、批评教育,帮助改正。
十六、我们的辅导员
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他们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十七、我们队的领导机构
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建设
1.学校根据办学规模设立一个或多个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
2.对达到入队年龄的少年儿童进行浅显易懂、生动形象的队前教育。严格按照《队章》要求,及时吸收适龄儿童入队,并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3.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4.实行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总)辅导员;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年轻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每学期根据上级团委、少工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大队部考核,大队(总)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或上级团委、少工委考核。
四、阵地建设
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长廊;办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
五、少先队活动
1.根据上级团队组织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
2.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六、表彰奖励
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适时组织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队干部分负责制度
少先队干部是少先队的核心,是队组织的骨干,优秀的少先队干部除了应符合优秀学生的各项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素质:胸怀大志,是非明确,严于律己,团结队员。勤奋好学,具有特长,勇于进取,工作有方。培养具备这些素质的优秀干部,这正是少先队组织的一个重要任务。一般地说,辅导员应在以下方面对队干部进行指导。
1、举办“队长培训”:
每学期分期分批培训中队长、小队长、文体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组织委员、旗手。采用听讲、参观、讨论、介绍经验等多种形式,提高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建立一支“小主人”干部队伍。
2、举办队干部经验交流会:
对工作体会进行交流,如“怎样当好中队长?”、“怎样当好大队委?”、“怎样当好小队长?”等,可以是工作方法的交流,如“我们怎样办好队报”、“怎样组织游戏节?”等。队干部现身说法,生动具体,使队干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3、联系社区活动,切实搞好“雏鹰小队日”
“小队日”是队员们以常举行的、最有针对性的、最灵活的、最易开展的活动形式。辅导员要用一定的精力来辅导“小队日”的开展。
4、发挥“队干部论坛”的作用
定期或经常地将少先队工作中出现的总是摆出来,组织队干部自由发言,充分评议,培训民主精神,提高队干部的素质。
少先队小干部职责
1、 大(中)队长的职责:
(1)负责召集、主持队委会会议。(2)负责制订大(中)队工作计划,检查实施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指导中、小队工作。(3)负责组织队活动。(4)负责上传下达及加强横向联系工作,活跃少先队生活。
2、副大(中)队长的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2)队长分工,重点分管几项工作。(3)负责整理、保管、起草队部的有关文件,做好队委会议记录。(4)负责组织值日中队的工作。
3、大(中)队旗手的职责:
(1)负责执旗、出旗和退旗。(2)负责训练中、小队旗手。(3)负责鼓、号、旗(包括鼓旗和号旗)的保管。(4)主持鼓号队的组织培训工作。
4、大(中)队组织委员的职责:
(1)负责做好组织教育工作。(2)负责少先队档案(光荣册、队籍表、队员队长花名册、优秀队员登记表、各种奖状等)的保管。(3)负责做好评比与奖惩工作。
5、大(中)队学习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使队员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激发学习兴趣等。(2)负责向辅导员反映队员学习上的要求和建议。(3)负责帮助学习较差的队员提高学习成绩。(4)负责大(中)队图书馆的组织和管理及组织开展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
6、大(中)队宣传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好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的工作。(2)负责培训广播、黑板报的编辑人员及有关宣传方面的积极分子。(3)负责报刊的发行工作。(4)负责组织观看电影及组织影视评论工作。
7、大(中)队文娱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全大(中)队的文化娱乐活动。(2)经常向少先队员推荐好歌、好舞、好游戏。(3)负责培训文娱积极分子,领导“红领巾爱好者协会(红领巾兴趣小组)”。(4)负责筹备、组织红领巾艺术节、歌咏节、舞蹈节及文艺汇演工作。
8、大(中)队体育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全大(中)队的体育游戏和体育活动。(2)负责培训体育干部。(3)领导并组织红领巾体育兴趣小组和各种球队。(4)负责筹备并组织大队运动会工作及组织、主持红领巾体育节活动。
9、大(中)队劳动委员的职责:
(1)负责工艺品制作等活动。(2)负责组织社会公益活动。(3)负责值日中队的组织及其检查评比工作。(4)负责做好少先队员的劳动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宣传工作。
10、小队长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小队情况,做到对队员的学习情况清,兴趣爱好清,优点缺点清。(2)负责制定小队工作计划和小队决议,并带领队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3)负责组织小队开展活动。(4)维护小队利益,负责向上级组织反映小队情况。
少先队小干部职责
1.大(中)队长的职责:
(1)负责召集、主持队委会会议。(2)负责制订大(中)队工作计划,检查实施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指导中、小队工作。(3)负责组织队活动。(4)负责上传下达及加强横向联系工作,活跃少先队生活。
2.副大(中)队长的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2)队长分工,重点分管几项工作。(3)负责整理、保管、起草队部的有关文件,做好队委会议记录。(4)负责组织值日中队的工作。
3.大(中)队旗手的职责:
(1)负责执旗、出旗和退旗。(2)负责训练中、小队旗手。(3)负责鼓、号、旗(包括鼓旗和号旗)的保管。(4)主持鼓号队的组织培训工作。
4.大(中)队组织委员的职责:
(1)负责做好组织教育工作。(2)负责少先队档案(光荣册、队籍表、队员队长花名册、优秀队员登记表、各种奖状等)的保管。(3)负责做好评比与奖惩工作。
5.大(中)队学习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使队员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激发学习兴趣等。(2)负责向辅导员反映队员学习上的要求和建议。(3)负责帮助学习较差的队员提高学习成绩。(4)负责大(中)队图书馆的组织和管理及组织开展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
6.大(中)队宣传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好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的工作。(2)负责培训广播、黑板报的编辑人员及有关宣传方面的积极分子。(3)负责报刊的发行工作。(4)负责组织观看电影及组织影视评论工作。
7.大(中)队文娱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全大(中)队的文化娱乐活动。(2)经常向少先队员推荐好歌、好舞、好游戏。(3)负责培训文娱积极分子,领导“红领巾爱好者协会(红领巾兴趣小组)”。(4)负责筹备、组织红领巾艺术节、歌咏节、舞蹈节及文艺汇演工作。
8.大(中)队体育委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全大(中)队的体育游戏和体育活动。(2)负责培训体育干部。(3)领导并组织红领巾体育兴趣小组和各种球队。(4)负责筹备并组织大队运动会工作及组织、主持红领巾体育节活动。
9.大(中)队劳动委员的职责:
(1)负责工艺品制作等活动。(2)负责组织社会公益活动。(3)负责值日中队的组织及其检查评比工作。(4)负责做好少先队员的劳动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宣传工作。
10.小队长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小队情况,做到对队员的学习情况清,兴趣爱好清,优点缺点清。(2)负责制定小队工作计划和小队决议,并带领队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3)负责组织小队开展活动。(4)维护小队利益,负责向上级组织反映小队情况。
队干部例会制度
少先队干部是少先队员的核心,是队组织的骨干,在少先队改革中,我们应把少先队干部的例会制度建立起来。这将有利于队干部确立正确的干部观,加强身心修养,优化队干部素质,也将大大促进少先队工作的改革,推动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例会制度:少先队大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了解各中队活动情况。小队长要向本队队员负责,每周要在例会上汇报一次工作。中队干部都要对中队全体队员负责,每半月要召开一次中队委员会例会,每月至少向队员汇报一至两次工作。大队干部要向全体少先队员负责,向少代会负责,每月要召开一至两次例会,汇报工作,每学期至少向大队辅导员汇报一至两次工作情况,在少代会上大队干一一述职报告接受队员监督。
中队辅导员例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学习讨论交流经验。大队辅导员要领导中队辅导员的工作,经常了解他们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开展活动,大队辅导员每月要向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汇报工作。
队干部轮流值日制度
1.每天有两名队干部负责队室的卫生和保管。
2.值日人员每天下午打扫队室的卫生,包括擦桌椅、扫地,整理摆设,如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上报队室负责人。
3.队室负责人要登记值日人员名单和值日情况,把值日情况作为评估队干部的内容之一。
4.值日人员要等到检查人员检查后才准离开。
队干部值班制度
1.队干部严格按照值日表到大队部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向大队辅导员请假。
2.采用半天轮换制,一人值半天,利用课间时间。
3.认真、负责地完成大队部交给的任务,如分发各种报刊、设计各种活动方案,协助大队辅导员搞好各项活动。
4.在完成好任务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要求事情做。
5.队干部值班作为评估队干部的内容之一。
队干部轮岗制度
1.采用全员设岗,轮流任干的方法。
2.大、中队干部通过竞争,民主选举产生。大队干部每年更换一次,中队干部每学期更换一次。
3.每年召开少先队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的大队委。
4、队干部要有较强的自主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
5、坚持值日组长制。
少先队中队活动制度
1.各中队辅导员通过选举产生中队干部,并明确分工,对其他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并进行记录。
2.中队室必须有“学习园地”、“队角”、“卫生角”、“图书角”和中队日记、好人好事簿、特色小家务。
3.中队辅导员新学期一周内制定好中队活动计划上交大队部,并按计划进行队活动。
4.中队辅导员每周完成“班主任周报表“,著名队活动情况,并接收大队部的考核与抽查。
5.定期、定题严格按规范开展中队主题会,并做好记录。
6.中队室、包干区必须保持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清扫。
7.中队活动必须服从大队活动,严格落实大队部的精神。
8.各中队若按年级活动或外出活动必须征得学校、大队部的同意方可。
红领巾广播站制度
一、广播站性质
我校广播站是在少先队大队委的领导下、由少先队负责日常管理的重要舆论宣传部门,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它方便灵活,教育面广,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对加强少先队的思想教育,活跃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很有帮助,也极为重要。
二、广播站基本任务
1 、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
2 、在少先队大队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基本原则,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广大同学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而服务。
三、广播站名称:红领巾广播站
四、广播时间:中午13:00-13:25;
五、广播站人员组成:
播音员:每半个学年选拔一次,要求工作责任心强,对播音有浓厚兴趣,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活泼、仪态大方。阅读应变能力强,遵守纪律,时间观念强的来担任。播音员要按时播音、服从指导教师的分配。
六、广播稿源:
1、由学校教师、学生投稿。
2、由各中队的编辑交稿,由指导教师审稿,然后指导播音员朗读。
七、广播内容:
广播内容要体现少先队的特色,要反映校园生活,结合时事新闻、科普知识、作文欣赏、班级典型人物或事例等,可从书籍、报刊、网络中摘取或由学生自己撰写。播音员每天做好播音记录,每学期评比出优秀播音员、优秀编辑,并给予奖励。
具体内容如下:
(1)天下大事:国内外的大事进行报道。
(2)校园新闻:报道学校、中队的各类事件。
(3)德育天地:道德思想、名言警句、名人故事。
(4)百科知识:安全知识、环保知识、生活常识、奇闻怪事、心理健康知识。
(5)习作园地:对中队里好的文章、日记、读后感进行广播。
八、红领巾广播站力求做到不断丰富节目内容,扩大知识面,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做贡献。
九、每次广播稿要注明第几周、主持中队、主持人、播稿时间,保证所有稿件完整,不得丢失;做好存档。
十、播音员要爱护广播站的所有设备,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广播室时,务必关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十一、播音员要遵守广播室的制度,不在广播室内嬉戏、大声喧哗。
十二、播音员要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制度
一、制订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
二、协助学校教务处抓好学生的品德教育工作,根据少先队员的心理生活特点,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三、抓好队干部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配合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领导,随时了解少先队员的思想、学习、习惯,督促他们自觉遵守礼仪规范。
五、指导、督促、检查各中队的工作,抓好广播站、礼仪队、鼓号队工作。
六、组织少先队干部做好纪律、礼仪的检查、评比工作。
七、保管和统计好少先队的各类用品。
校外辅导员聘任制度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我校特在社会上诚聘了校外辅导员来校指导各中队工作,为使其更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聘任制度:
1.学校于每年9月份向社会诚聘一批热心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士为我校校外辅导员。
2.校外辅导员定期就有关安全、卫生、思想道德、优良传统教育等召开专题讲座。
3.校外辅导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好监督青少年文明上网,拒绝邪教的工作。
4.重大活动校外辅导员要及时参加学校活动,同校内辅导员共同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5.校外辅导员定期同学校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努力形成共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聘任条件:
1.学校根据少先队建设和教育的需要,校外辅导员应该选择各行各业的模范代表人物,并热心致力于少先队事业。一般选聘以下各类校外辅导员:
(1)各行各业的优秀团员和青年;
(2)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成员;
(3)具有一技之长(如文艺体育、科技才能)社会志愿人士和社区热心人士;
(4) 家长积极分子;
(5) 部队解放军、警察等;
2.若不能继续担任校外辅导员,应该由校党支部或德育处收回校外辅导员聘书,实行解聘。
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经常与学校保持沟通与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校开展对双差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并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提出防范建议,指导学校落实预防措施。
二、经常性的对学校周边进行安全检查,走访学校、家长,了解学校周边的治安现状,及时收集、掌握各类治安动态信息,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能及时与学校和有关部门联系,并督促采取相应的对策,落实整改措施。
三、校外辅导员若发现学生有抽烟、上网、带手机、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上学、闯红灯、在街道上相互追逐打闹等不良行为,望能予以制止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四、对学校及周边有同学相互打架、或有社会上不良青少年骚扰滋事,欺负同学,敲诈同学财物等,望能第一时间与学校或公安机关联系,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上学、放学等高峰期进行巡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能帮助学校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小商贩、小摊点等经营场所,维护校园治安,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七、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的完善。
八、能协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安全,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九、协调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十、校外辅导员一般在学校和公共场所与学生见面,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带学生回家,不得安排学生在外留宿,不得在餐厅就餐等,每次对学生的教育与交流,要及时通报学校。
少先队员表彰制度
队章规定:“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队章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表扬和奖励能够在少先队中树立起好的榜样。对于被表扬和奖励的队员来说,更会加强他们的自信心和上进心,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为集体增光。表扬、奖励的形式没有统一规定。
大、中队对少先队组织及个人的表扬奖励一般有:
1.口头表扬。
2.颁发奖状、证书、奖品,光荣榜公布。
3.向队组织、队员及家长发表扬信。
4.记入“光荣簿”。
共青团对少先队组织及个人的表扬和奖励一般有:
1.命名光荣称号,如优秀少先队员、英雄少年、先进集体等。
2.颁发奖状、奖品、锦旗、光荣册。
3.通报表扬。
各级组织对少先队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要实事求是,恰到好处;要征求队员意见,发扬民主;要经过队委会研究、通过,向全体队员宣布;要注意宣传应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