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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lydcsyxx/2023-0000038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4-05-22 发布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5-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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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师生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学校)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

(一)危害分析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小学年龄小,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学校学生来源广,容易发生突发传染病事件,学校发生传染病如处置不力,容易造成快速大面积传染,危害较大。学校师生基本全部在校就餐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危及师生身体健康,甚至出现伤亡事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二)应急资源调查

学校根据要求配备了相应的防疫、卫生等物资、设施设备,学校建立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队伍,基本满足处置应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要求。

不足之处:缺少卫生专业人才,兼职人员专业培训较少,专业知识不足,处置能力受限。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⑴)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员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⑵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⑴)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本区(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员人数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Ⅳ级)

(⑴)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区(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区(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校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每日晨检、午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及时正确处理。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学校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学校优势,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成立临沂东城实验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清华

副组长:李永新 上官学昌

成员:范文献 程浩 庞丽君 李伟 姚秀兰 张婷婷

二、学校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李红香副校长负责,组成人员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2、应对防控组:由上官学昌主任负责,由政教处、安全办组成,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学校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由赵长兵副校长主负责,由教务处、工会成,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4、后勤保障组:由程浩主任负责,由总务处、财务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学校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学校安全办承担本校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二、通报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学校各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学校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校各部门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校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学校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师生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部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

a、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b、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c、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d、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e、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f、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2)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措施

a、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完小负责人应马上报告校长室。

b、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c、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d、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e、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f、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3)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a、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b、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c、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d、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信息系统

各科室、班组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学校卫生室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室;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落实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四、宣传教育

学校负责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学校的力量,利用班队会、网络、家长会、健康教育课、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附件1: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

组长:赵清华

副组长:李永新 上官学昌

成员:范文献 程浩 庞丽君 李伟 姚秀兰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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