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csyxx/2023-0000116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4-05-21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
发布机构: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校内:校内的建筑(如校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有关器械、食堂、操场、宣传栏等;校外:校外周边环境、学生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二、安全隐患排查时间:校内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根据各时期的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各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三、排查人员组成: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学校领导必须参加。
四、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五、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在今后检查中落实。如发现的问题是本级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后逐级上报,尽快圆满解决问题。
六、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学校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