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csyxx/2023-0000131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机构: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办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咨询电话:0539-8721559
保证资助公平公正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学年中途若有调整也必须申请。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学校组织专班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中心学校。
6、发放资助资金。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