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lydcsyxx/2024-0000018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成文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发布机构: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30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根据新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相关要求,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经费使用和专款管理:

对于目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经费补助,要严格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规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禁使用公用经费列支人员经费、偿还债务、基建设施等支出。

学校要加强专款管理和使用,对于上级安排的各项专款,严格按照使用用途列支,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目标管理。

二、预算决算和财务报销流程:

学校开展正常业务活动,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单位收支预算,严格按照财政“无预算不列支”、“过紧日子”的要求执行相关具体规定,严格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决算公开工作。学校预算编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支部会议研究通过,经局规划财务科和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财务管理人员、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学校预算编制工作。

对于学校发生的日常支出业务,要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如实提供正规票据,同时附件齐全,由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分管负责人、校长等履行相关签批手续后再予以报销;对于涉及大额支出、货物采购、设备购置、维修维护等非日常业务,在做好预算的前提下,必须先召开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管理人员等参加的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按规定履行相关报销手续,同时附相关会议记录。对于需要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的事项要严格按流程办理。

三、大额支出管理:

对于学校大额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临东教字〔2019〕15号)河东区中小学大额支出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同时对本次办法第九条事项予以修订完善如下:学校大额支出超过10万元的,必须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同时填制大额开支项目考查表,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学校的领导经相关论证考查(如:联系学校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可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计财科等人员现场核实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局党组会通过后执行;(具体流程为:学校填报大额支出申请报告和大额支出项目考察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联系学校领导审核提出建议→计财科审核预算及经费来源→计财科汇总上局党组会议讨论→学校根据局党组会议结果按流程办理)。大额支出在5万-10万元的,必须报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学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现场核实,然后将大额开支项目考查表等相关材料报计财科备案后执行。5万元以下的大额支出,必须经由单位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管理人员参加的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严禁学校为了规避相关手续将大额支出进行分解或做其他手脚。单位大额支出相关附件必须包含局党组会议记录或备案考查表、校长办公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严禁先实施后审批。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学校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各部门等下发的关于“三公经费”规定要求,学校一般不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保留公车的单位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的要求贯彻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学校要严格执行以上费用的事前审批手续和事后报销程序,公务出差人员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学校严禁自立项目乱发津贴补贴,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规定及补充解释执行;对于加班餐问题,原则上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可以根据单位加班审批单安排加班餐,费用每人次不超过40元,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可根据加班审批单安排两次加班餐,并凭当日正式票据予以报销,严禁发放现金补助等。

五、债务化解支出等:

学校严禁举债进行日常运转,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对于学校历史遗留的应付款项,要根据学校经费预算情况优先安排化解,属于保障日常运转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偿还,严禁“新官不理旧账”;对于属于非保障日常运转应付款项,可以根据经费预算情况分期分批解决;在学校未解决应付账款的情况下,严禁新立项目,增加支出。如果遇到上级临时有对于学校经费不能解决的项目欠款相关化解政策时,要第一时间严格按规定落实到位。

六、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

学校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财政局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严格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预算严格执行,严格按照预算一体化系统要求的流程进行办理。严禁自行其是,严禁先采购、先实施项目再招投标履行相关手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办理。

七、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增加和减损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每年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资产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并做好相关盘点记录,同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会计制度管理要求,要杜绝“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八、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应进一步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河东区财政局、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河东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东教字〔2021〕29号)要求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1〕12号)要求,统一规范使用食堂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学生生活费。

九、收费管理:

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如保教费、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严禁收取现金,严禁坐收坐支。

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要求进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严格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对于目前我区一直纳入财政代管的作业本收费和课后服务费收费,暂按照财政代管资金统一要求进行收拨管理,同时纳入单位统一账务核算,其中课后服务费收取原则上以学期末结束后据实收取;其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如校服款、研学费用、地方教材费等要即时收取、即时结算,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学校按备查账要求管理。

学校餐费收取严格按照(临东教字〔2021〕29号)河东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收取的餐费要即时转入单位开立的食堂账户,严禁另行过渡转入。

学校严禁进行乱收费,每学期末各单位要进行一次收费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每学年末要将单位年度收费自查报告报教育和体育局计财科备案。学校除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食堂账户之外严禁私设账户,包括私设个人账户作为公用。单位零余额账户和食堂账户要专户专用,严禁借用账户。

十、人员配备和内控制度:

学校应设立财务办公室,按规定设立主管会计、出纳会计、资产总管理员、食堂主管会计、食堂出纳会计、食堂仓库保管员等财务岗位。学校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务人员轮岗制度,定期轮岗。校长离任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河东区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文件的通知》(临东教字〔2021〕37号)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