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csyxx/2023-0000045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机构: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由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专人管理,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登记,室内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经常进行检查。
二、实验管理人员负责对全校教师、学生进行实验的安全教育。
三、实验室管理人员每月定时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给非本室人员使用。如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请示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经批准同意后预约安排时间,并遵守本办法规定,按操作要求进行。第一次使用者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指导。仪器设备借用没按规定时间交还者,停止使用资格。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稀贵材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料和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管理,健全管理手续,分类存放,经常检查,保管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特性,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六、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接临时线路,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七、实验室的钥匙未经同意严禁转交他人,更不准私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将私人财物存放实验室,实验室的包装箱和其它木料、塑料制品的包装材料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八、实验室配制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保管,不得移作他用和随便损坏,灭火器安放在醒目易取的地方,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走道和楼梯要留出消防通道,不得堆积杂物,不准堵死通道。
九、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
十、实验室发生事故及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十一、发现仪器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其损失轻重给予一定的赔偿。
十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到实验室,更不得使用仪器设备,如若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罚当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