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324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近期,我区印发《河东区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改造提升。通过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与资源保障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要素保障。
二、政策出台依据
依据《临沂市工业振兴“十个一批”纲要》、《临沂市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动能实施方案》、《2022年度临沂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我区低效企业现状,把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起草制定了《河东区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三、原则和目标
方案明确了三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方法,分类施策,规范提升企业亩均效益。二是以用为先,确保成效。以提升资源产出效益为出发点,帮助企业加快改造提升,腾笼换鸟,对产出效益低且提升无望的低效企业和“僵尸”企业,科学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予以清退。三是权责一致,属地管理。各镇街和开发区负责做好辖区内低效企业处置工作,区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并提出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占比下降至10%以下。
四、整治标准
(一)低效企业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低效企业。
1.在亩产效益评价中,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
2.在亩产效益评价中,综合评价为D类的企业;
3.经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列入整治提升范围的其他企业。处在建设期、过渡期的企业以及公益类企业,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其他经研究予以保护的企业不纳入低效企业名单,名单由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低效企业销号标准
达到以下验收标准之一的,经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移出低效企业名单:
1.规上工业企业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万元以上、或升为规上企业;
2.企业实施工业技改项目,实际亩均技改投入不低于5万元且实际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以列入统计投资项目库准);
3.企业或用地被政府收储;
4.企业被兼并、关停淘汰、破产清算或企业厂房处于拍卖程序等。
五、工作举措
重点通过帮扶提升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并购重组一批、分割转让一批、收购储备一批、司法解决一批等六大举措,全力推进低效企业提质增效。
六、工作流程
整治提升工作主要按照以下四个流程开展:一是开展调查,托清底子;二是规范程序,合理认定;三是拟订方案,分类处置;四是突出重点,多管齐下。
七、保障措施
方案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完善督查考核,强化氛围营造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有效措施,为全面推动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提供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