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2/2022-0000090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3-27 | 发布日期: | 2022-03-2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发改局 |
各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的复函》(鲁发改信用函〔2021〕41号)。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就推广试点经验做法通知如下:
一、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在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加大诚信宣传培训力度、引导提升企业信用意识、选树信用管理典型企业、引入信用服务机构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现将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附件1)印发,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
二、经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省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16家企业为企业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现将16家企业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经验做法(附件2)一并进行推介。
三、各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市企业信用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加大 宣传推广力度,组织辖区内企业深入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在企业信用管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跟踪评估 机制,对各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对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