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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2/2021-0000206 公开目录: 耕地地力补贴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0
发布机构: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河东区2021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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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2021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地方优势特色保险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农业应对灾害风险能力,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运作行为,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服务体系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因地制宜开发地方特色保险产品,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

    二、保险设置

   (一)参保范围

2021河东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为:葡萄

   (二)承保单位

我区2021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承办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支公司。

   ()保费标准、保险金额和保费补贴比例

根据《关于开展省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鲁财金2019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区2021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为:

    葡萄保险:保险费160/亩,保险金额4000/,其中葡萄果品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葡萄果木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

   我区2021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

   葡萄保险的保费由省、市、区财政按照比例给与80%的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行承担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雹灾风灾旱灾暴雨形成的洪涝直接造成保险葡萄果品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雹灾、风灾、旱灾、暴雨形成的洪涝、冻灾直接造成保险葡萄果木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

    三、工作程序

   (一)广泛发动。各镇街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承保单位配合协作,利用广播、宣传车、明白纸等各种宣传方式公布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广大农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引导农户自愿投保。

   (二)保费收取、公示及签约。由各镇街统一组织,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单位签订保险合同,村里未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单位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投保农户不缴费,财政不补贴。

承保单位要以村居为单位,在村(居)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发生理赔后,要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面积、理赔数额。公示时间均不少于3天。

   (三)勘察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在24小时内向镇街报案,镇街相关部门在接到报案24小时内上报承保单位。承保单位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并负责组织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具《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

   (四)理赔。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其中保险葡萄果品的保险责任期间自每年生产季节的定果时起,至成熟收获离枝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作物出险,勘察定损后,保险公司要及时完成理赔工作。理赔期限为:葡萄保险需在当年度10月底前理赔结束。理赔资金要通过“一卡通”支付给受灾农户,不得跨年度支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工作,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工作困难,共同把地方优势特色保险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对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在做好农业灾情及病虫害测报、减少农业灾害损失工作基础上,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查勘定损等工作。各镇街要做好地方优势特色保险的宣传发动、组织参保和协助保险公司发放宣传资料、收取保费、造具投保清单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强化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工作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打造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农业保险队伍,建立起辖区内村居全面覆盖的地方优势特色保险普及推广网络,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指导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必须要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做到农业保险政策、承保情况、理赔情况、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三到户”,坚决避免选择性承保,或附加任何条件的承保。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承保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地方优势特色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强地方优势特色保险知识的宣传,确保每位投保农户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地舆论环境。

   (五)规范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参保农户投保清册,一式二份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一份由镇街联系人保管,一份附各村(居)与承保单位签订的保险合同由承保单位保管。理赔结束后,承保单位要对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照片、绘制平面图、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材料做好建档保管工作。

   ()简化手续,理顺流程。承保单位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简化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到投保农户,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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