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3-0000276 | 公开目录: | 高校毕业生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临沂市河东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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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及期限 |
适用 主体 |
办理渠道 联系方式 |
经办流程 |
小微企业 吸纳高校 毕业生社 保补贴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
(一)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 承担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用人单位 |
申报方式:自主申报 办理机构:河东区人社局就业指导科 0539-2109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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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 补贴 |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申请设立的就业见习单位为就业见习对象(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人员见习终止后,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提供材料。 |
(一)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 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二)补贴期限: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以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计算。同一 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补贴只可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就业见 习单位 |
申报方式:自主申报 办理机构:河东区人社局就业指导科 0539-2109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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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 担保贷款 |
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 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多创业人员共14类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力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也可以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进行合伙创业 |
(一) 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额度60万元。 (二)期限: 个人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利率及贴息标准: 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50BP。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
个体工商户、种植户及养殖户 |
申报方式:自主申报 办理机构:河东区人社局创业指导服务科0539-2109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