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3-0000200 | 公开目录: | 就业困难人员及困难人员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一、政策内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文件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2号)、《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规〔2021〕2号)。
三、适用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
四、申领条件:申请企业招用已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就业岗位相对固定。
五、补贴标准及期限: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
六、申请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3.就业困难人员居民身份证;4.《就业创业证》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享受补贴期限等。
七、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信息。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办理期限: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九、办理渠道:(1)线上渠道,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2)线下渠道,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指导服务科(河东区政府院内),联系方式:0539-210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