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6/2023-0000259 | 公开目录: | 管理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民政局 |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我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在河东区活动的线索。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应当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置,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随手拍”等方式,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河东区民政部门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9-8382710
邮箱:hdqmzj1@ly.shandong.cn
河东区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