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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6/2023-0000259 公开目录: 管理信息
成文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民政局
关于公布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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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我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在河东区活动的线索。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应当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置,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随手拍”等方式,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河东区民政部门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9-8382710

邮箱:hdqmzj1@ly.shandong.cn

河东区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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