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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3-0000269 公开目录: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成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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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编制了《河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区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河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河东区2023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区财政局)

2.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河东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3年)(承办单位: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4.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承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5.河东区重点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办法(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河东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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