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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7/2022-0000128 公开目录: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成文日期: 2022-11-29 发布日期: 2022-11-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司法局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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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2022年6月24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于疫情影响总体进度、上级计划规划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制定出台、与制定规划相关的数据库数据信息未更新、决策草案经风险评估对原有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尚不确定等原因,部分已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调整后的河东区政府2022年度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列入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河东区2022年重点民生工程实施计划(承办单位:区民生办)

2.河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3.河东区建筑业强区建设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河东区区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承办单位:区财政局)

5.河东区安全生产“万企宣讲”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河东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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