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2-0000071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发布日期: | 2022-06-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临东政办字〔202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编制了《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区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河东区2022年重点民生工程实施计划(承办单位:区民生办)
2.河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3.河东区建筑业强区建设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河东区区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承办单位:区财政局)
5.河东区安全生产“万企宣讲”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河东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7.东部商城发展规划(2022-2030)(承办单位:区商城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