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1-0000153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临东政办字〔202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决定对河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1.河东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3.河东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细则(承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4.河东区深化科技改革攻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区科技局)
5.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6.河东区关于开展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区大数据局)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