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4/2022-0000202 | 公开目录: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教体局 |
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大类 |
抽查事项小类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对应的权责清单事项 |
对应的“互联网+监管”事项 |
配合部门 |
1 |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
教育装备产品抽查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文体教育用品、校服) |
现场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校服,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等进行检查。 |
各义务教育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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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办学情况检查 |
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评改作业或通过手机布置作业。 |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部门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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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招生工作抽查 |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落实招生方案。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 |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部门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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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或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部门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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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行阳光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合理均衡配置师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部门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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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标准值等是否符合要求。 |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
卫生健康部门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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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
办学行为、办学内容检查。 |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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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检查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场所的行政检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办理情况,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安全警示说明情况,《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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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体育设施、设备、器材保养情况。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证件张贴情况。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情况。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每年一次 |
区教体局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