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0-0000824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1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能力行为或法人资格;
2.在本行政许可范围内,申请条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纸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依据
临政办发[2006]1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收费标准
见附件
受理窗口
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2809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一窗受理窗口A01-A1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2809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一窗受理窗口A01-A14
咨询电话
0539-8822602
附件:
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域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户外广告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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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及柱式广告、附着式广告(含屋顶和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箱)、电子显示牌(屏)广告、实体模型广告等 |
一类区域:落地、柱式广告110元/平米·年;附着式广告90元/平米·年;其他广告80元/平米·年。 |
兰山中心区域内东至滨河大道、西至工业大道、南至海关路、北至双岭路区域内主要道路,以及城市出入口、中心区域、广场、批发市场、车站、机场、风景名胜区周边等;河东区滨河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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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落地、柱式广告72元/平米·年;附着式广告60元/平米·年;其他广告48元/平米·年。 |
兰山城区上述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河东区东兴路(双桥路~金桥路);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北横路、老205国道(沂河路以北至经济开发区行政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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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域:落地、柱式广告60元/平米·年;附着式广告48元/平米·年;其他广告36元/平米·年。 |
除上述一、二类区域以外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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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体广告(每次不超过2天) |
布幅广告 |
每条100元 |
条幅(包括气球悬挂条幅等) |
拱门广告 |
每个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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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模广告 |
每个300元 |
各种特制充气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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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旗广告 |
每面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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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广告 |
大型汽车 |
每辆每年1000元 |
(不含国有产权的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 |
中小型汽车 |
每辆每年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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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促销宣传车 |
每辆每年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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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水上漂浮广告 |
每个每次1000元 |
热气球、飞艇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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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促销宣传活动 |
每平米每天100元 |
以实际促销活动场地或物品占压面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