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19-0000217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定)》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3.《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6.《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7.《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7.项目单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2.《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3.规范性用地手续(复印件1份,纸质);
4.城市规划意见(复印件1份,纸质);
5.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须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原件1份,纸质)
6.特殊规定的项目,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7.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1份,纸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受理窗口)
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址
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窗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0539-8822603
监督举报电话
0539-882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