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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smrx12345/2018-0000020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成文日期: 2018-02-10 发布日期: 2018-02-10
发布机构: 河东区smrx
关于临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2-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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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水保监字[ 2018 ] 1 号

关于临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临沂新城吾悦置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 《关于申请对临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 )审批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临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对所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如下 :

   一、临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东兴路中段西侧,项目规模为大型,工程等级为一级。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l9hm2 ( 91943m2)总建筑面积为37569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8728时地下建筑面积106968m2。容积率2.99,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20.01%,住宅总户数1046户,规划人口数3348人,规划停车位2159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0个,地下停车位2109个)。主要规划建设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

  土石方挖方总量为62.51万m3,填方总量为43.76万m3弃方总量18.75万m3;弃土按照《 临沂吾悦广场商业土方及机械工程施工合同》和《临沂吾悦广场住宅土方及机械工程施工同 》,由临沂市天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临沂祥泰国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外运,用于其他项目绿化用土及回填用土等综合利用,且水保责任由其负责。

  工程总投资162164万元,土建投资121033.64万元。由临沂新城吾悦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工期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总工期30个月。

  项目区位于鲁南低山丘陵区,属暖温带季风区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3.70年均降水量832.90mm;建设区地貌类型为冲洪积平原,土壤主要为潮土,植被类型区属暖温带 落叶阔叶林,林草覆盖率约为27%;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

 二、基本同意方案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工程选址及工程施工等均无水土保持限制因素。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包括排水工程、场地绿化等。

 三、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与防治目标。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4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9.19hm2,直接影响区0.26hm2。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 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3个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为 2019 年,修正后的具体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0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 面积均为9.l9hm1;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627.l9t,新增水土流失量519.55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工程设计,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雨水集蓄工程、排水工程、透水( 植草 )砖、土地整治等;植物措施主要为种植乔灌木和撒播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包括临时拦挡、临 时覆盖、临 时沉沙池和临时排水沟等 。

 六 、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点布设。

 七、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概算投资。水土保持措施概算总投资228.2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3.70万元植物措施费 99.91万元、临时工程费18.14万元、独立费用 3.13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3.63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4.5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7.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0万元、基本预备费12.29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0331.6元。

 八、生产建设单位在后续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篇章,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方案批复征占地范 围 内,严禁超范围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 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 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四是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 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 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五是本项目在开工前,应 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投产使用前应按规定自主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向 我局报备。六是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抄送 :河东区发展改革局 ,临沂市环境保 护局河东分局 ,沂蒙长 青水土保持研究所

                    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2018 年 2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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