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批准服务信息 > 正文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30/2018-0000006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成文日期: 2018-11-21 发布日期: 2018-11-21
发布机构: 河东区规划分局
选址意见及用地明白纸
发布时间:2018-11-2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规划条件申请材料(出让用地)

1、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申请函;

2、现状地形图蓝图(测绘院盖章蓝图及电子版);

3、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4、规划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若已开工建设,应按未批先建处理要求,提供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原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划拨用地)

1、申请(规划局网站下载);

2、现状地形图(测绘院盖章蓝图及电子版);

3、土地预审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加盖资质章);

5、环评报告批复或环评登记备案证明;

6、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7、规划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若已开工建设,应按未批先建处理要求,提供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原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方案)申请材料

1、申请(市规划局网站下载);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让用地),或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划拨用地);

3、现状地形图(测绘院盖章蓝图及电子版);

4、环评报告批复(或环评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7、规划方案,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人视点效果图(可多角度)、天际线分析、交通组织分析图各一份(A3彩色)、总平面CAD图;

8、规划指标核算报告书原件(信息中心出具,规划局506、507室)。

若已开工建设,应按未批先建处理要求,提供国土部门或市城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原件。

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调整申请材料

1、申请(市规划局网站下载);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环评报告批复(或环评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改批复(或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6、现状地形图(测绘院盖章);

7、原审定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各一份(A3彩色)、盖章总平面CAD图;

8、调整后规划方案,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人视点效果图(可多角度)、天际线分析、交通组织分析图各一份(A3彩色)、总平面CAD图;

9、规划指标核算报告书原件(信息中心出具,规划局506、507室)。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