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30/2018-0000006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18-11-21 | 发布日期: | 2018-11-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规划分局 |
规划条件申请材料(出让用地)
1、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申请函;
2、现状地形图蓝图(测绘院盖章蓝图及电子版);
3、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4、规划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若已开工建设,应按未批先建处理要求,提供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原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划拨用地)
1、申请(规划局网站下载);
2、现状地形图(测绘院盖章蓝图及电子版);
3、土地预审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加盖资质章);
5、环评报告批复或环评登记备案证明;
6、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7、规划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若已开工建设,应按未批先建处理要求,提供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原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方案)申请材料
1、申请(市规划局网站下载);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让用地),或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划拨用地);
3、现状地形图(测绘院盖章蓝图及电子版);
4、环评报告批复(或环评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7、规划方案,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人视点效果图(可多角度)、天际线分析、交通组织分析图各一份(A3彩色)、总平面CAD图;
8、规划指标核算报告书原件(信息中心出具,规划局506、507室)。
若已开工建设,应按未批先建处理要求,提供国土部门或市城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原件。
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调整申请材料
1、申请(市规划局网站下载);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环评报告批复(或环评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改批复(或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规划分局初审意见;
6、现状地形图(测绘院盖章);
7、原审定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各一份(A3彩色)、盖章总平面CAD图;
8、调整后规划方案,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人视点效果图(可多角度)、天际线分析、交通组织分析图各一份(A3彩色)、总平面CAD图;
9、规划指标核算报告书原件(信息中心出具,规划局506、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