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2/2023-0000129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发改局 |
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8月11日全区重点项目调度会议要求,请各级各部门梳理完善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要与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紧密衔接,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进行谋划,突出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平台和重大民生方面的项目。坚决贯彻“双碳”目标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 目盲目发展。
(二)申报内容要求
1、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投资总额需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单纯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大技改、高新技术等领域产业项目可适当降低投资额。
2、项目内容要规范、准确。原则上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内容一致。项目名称要准确,不能简单的以企业名称代替;建设规模要体现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生产线的条数或设备的台(套)数等。
3、项目投资要实事求是。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科学合理,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项目总投资要压实。2023年计划投资和计划建设内容需为当年度计划,不能简单地复制项目总投资和总的建设内容。
4、2023年重点项目分新建、续建、储备三类项目,其中,新建项目是指2023年新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的要求是具备纳统条件);续建项目是指前期已开工建设,2023年要继续建设的项目;储备项目是指处于前期手续准备阶段,包括签约项目、准备征地、供地的项目等。
二、其他要求
1、请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筛选本区域、领域内的重点项目,填写《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情况汇总表》,区重点项目保障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项目内容完善、手续办理等情况择优选址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先进、示范引领性强的项目申报省、市级重点项目。
2、请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加强审核把关力度,逐一核实项目相关内容特别是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等,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经主要领导审阅后,于8月19日上午下班前通过协同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重点项目保障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