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3-0000187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1、《水土保持法》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格式要求,且申请办理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同时提供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原件4份);
2、请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书面申请(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申请书含承诺内容)(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一窗受理A01-A14窗口
办理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2809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一窗受理窗口A01-A14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