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3-0000185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01-27 | 发布日期: | 2023-01-2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申请条件
所申请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规范。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原件2份);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原件2份);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原件2份);
4、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一窗受理A01-A14窗口
办理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2809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一窗受理窗口A01-A14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