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3-0000183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4、《山东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申请条件
所申请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规范。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纸质版4份)
2.采砂专项论证报告(纸质版4份)
3.按照许可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作业以及作业期间服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承诺函(纸质版1份)
4.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不涉及的,提供承诺函(纸质版1份)
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一窗受理A01-A14窗口
办理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2809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一窗受理窗口A01-A14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