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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7/2023-0000181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成文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发布机构: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取水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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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申请条件

1、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的配置、用水总量分类控制指标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协议。

2、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申请的取用水量必须符合《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DB37/1639—2010)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1640—2010) 及国家的相关要求。

3、取水、退水布局合理。

4、建设项目的退水必须达到国家和山东省城镇污水排放标准;排入非城镇下水道的,必须符合水体功能区的水质标准,并不会对水功能区水域功能造成重大损害。

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原则上不得取用地下水;地下水的取水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可采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指标。

6、不得损害上下游、左右岸以及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申请材料

取水许可延续申请书(原件2份);

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一窗受理A01-A14窗口

办理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2809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一窗受理窗口A01-A14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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