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4/2023-0000362 | 公开目录: | 学生优待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教体局 |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